[常规] 法务部关于终止免办再入境许可政策以及长期滞留人员“再入境”提交诊断证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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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t1018
- 2020-05-27
- 200523 등록외국인 재입국허가제 및 재입국 시 진단서 소지 의무화 시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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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关于终止免办再入境许可政策
以及长期滞留人员“再入境”提交诊断证明的通知
最近,在韩国长期滞留的外国人出并被感染到COVID-19后入境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加强对韩国国内滞留外国人感染病危险地区出入境的管理。
据此,法务部将从6与人1日起实行“禁止再入境许可证免除、实行再入境许可制”以及“有义务携带再入境者诊断书”措施。通过强化在韩国国内注册外国人的长期滞留外国人的再入境条件来减少外国人的危险地区移动及感染源的新流入。
1、终止免办再入境许可政策以及终止后申请再入境许可的相关说明
▪ 2020年6月1日起,韩国外国人登记证持有人离开韩国后“再入境”的,需要依照《大韩民国出入国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办理再入境许可手续。如果不办理再入境许可离开韩国,其持有的外国人登记证将被注销。
▪ 但外交(A-1)、公务(A-2)、协定(A-3)及旅外同胞(F-4)滞留资格持有人无须办理再入境许可手续可直接“再入境”。
▪ 群众可就近前往出入境机关(含机场)办事大厅办理再入境许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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